全球金融科技市场兴起:经济和技术的决定因素
为什么有些国家拥有更多的旨在通过创新服务和数字化来改变金融业的创业公司?发表于Small Business Economics的论文“The emergence of the global fintech market: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terminants”用实证的方法对此做出了解释。该文章研究了55个不同国家或地区鼓励建立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经济和技术决定因素,并针对研究结果对金融科技监管者、金融科技投资者、金融科技企业家以及传统金融机构提出了发展建议。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微信ID:ruc_fintech)对文章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编译。
作者 | Christianc Haddad & Lars Hornuf
来源 |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编译 | 江俊毅
研究发现:当经济发达且风险资本可得时,具备一定的安全网络服务器、移动设备用户的数量以及劳动力数量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越大时,这个地区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数量就越多。总体而言,证据表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成立并不一定要碰运气,积极的政策可能会影响这一新兴领域的兴起。
提出假设
此外,经济越发达,个人就越需要资产管理或金融服务工具,并且活跃的经济与市场有助于风险资本,从而有助于企业家精神的繁荣,因此可能会对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形成积极影响。
假设二:在新技术频出、基础设施完善的国家中,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出现更频繁
金融科技需求的第二个推动因素是经济中最新技术的可用程度,以使得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可以在这些技术基础上建立其业务模型。技术进步是企业家精神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因为技术革命创造了机会,创业公司才可能会进一步地发展。技术变革使新的做法和商业模式浮出水面,对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而言,它们颠覆了传统的金融服务行业。
假设三:在金融部门较为脆弱的国家中,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出现频率更高
金融科技需求的第三个因素涉及传统金融机构的稳健性。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突然崛起,部分原因可归因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可能出于多种原因而刺激了对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的需求。危机后人们普遍缺乏对银行的信任,而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大多拥有良好的记录,可能会从对传统银行的失信中受益,并打破不信任和降低财务稳健性的恶性循环。
金融危机还增加了许多小公司的债务成本,某些情况下银行可能完全停止向企业贷款,而众筹等领域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的出现则旨在填补这一空白。因此,饱受金融危机之苦且银行业不健全的国家对金融科技的需求尤其高。最后,某些金融科技业务模式是基于对证券监管的豁免产生的,因此传统金融监管更加严格的经济体中应该会涌现更多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因为它们利用了现有的银行和证券法的豁免。假设四:在监管更仁慈、劳动力市场大的国家中,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兴起更频繁金融科技需求的第四个因素在于供应方面,旨在促进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性人才的经济体通常会采用支持性的监管制度来吸引企业家。如果向私营部门提供信贷的程度更大,并且没有对利率的绝对控制则个人更有可能从事自营职业。此外,为了为金融科技初创企业雇用有才华的人,一个国家应允许初创企业能够轻松地雇用和解雇员工。相比之下,繁琐的行政管理要求,庞大的官僚成本以及高额的合规成本可能会阻碍任何创业活动。安永的报告也显示,一个运作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是建立在几个核心生态系统属性之上的,其中人才和企业家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数据与方法
为检验假设1,模型纳入了人均GDP,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数量,风险投资的范围以及该国当年的MSCI回报水平;为检验假设2,模型纳入了最新技术,移动设备用户,互联网普及率,安全互联网服务器和固定宽带用户的衡量指标;为检验假设3,模型纳入了银行稳健性,投资状况,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以及MSCI危机时期等变量;为检验假设4,模型将法规和劳动力这两个变量包括在内。最后模型还考虑了一系列的控制变量。
实证结果
下表为RENB模型的回归估计结果:结论与建议
对监管者
在经济发达、支持基础设施可用、并采用灵活的市场法规时,将会涌现更多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通过融资、灵活的监管来促进金融科技可能是弥合小企业资金缺口的有效方法。但尽管如此,金融科技是否提供比现有金融机构更有效的服务仍值得探讨。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金融科技是否会产生新的系统性风险。尽管许多金融科技领域的市场规模仍然较小,但某些领域(如在线保险,小额借贷和支付服务)可能很快就会变得系统相关,因此值得监管机构仔细应对。
对现有金融组织
文章研究表明,可用劳动力对金融科技行业的供给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如今企业家活动通常发生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创业或金融技术中心),吸引大量高度专业化的个人对于建立新的枢纽或生态系统至关重要。因此,尽管金融世界逐渐数字化和扁平化,但决定在何处设立金融科技公司却至关重要。大型金融公司可能会很难招募有才能的人,因为他们缺乏金融科技公司的创新吸引力。因此,为了吸引最有才华的人才,现有的金融组织不仅面临着重塑其商业模式的挑战,而且还必须改善其组织结构和工作环境。现有的金融组织也可以创建新的生态系统。例如,银行可以为其零售客户提供额外的服务,或者捆绑诸如水电费的支付服务以及纳税申报表的备案等。对金融科技企业家
鉴于许多金融科技解决方案都对现有金融服务进行了修改或数字化,并且不构成真正的技术创新,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很容易地复制金融科技业务模型。尽管金融科技企业家应该专注于创新及其独特的卖点,但他们还必须确保现有金融组织不容易复制他们的想法。金融科技企业家应密切关注监管环境中发生的变化,因为其商业模式的核心可能受到威胁。例如《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尤其是拟议的《电子隐私条例》将限制公司收集浏览其网站的个人数据的程度。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可能需要根据此约束来建立服务,以适应监管环境。对金融科技投资者
本文结论发现,获得风险投资是促进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形成的重要因素。金融科技的投资机会因地理位置而异,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有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尽管发达国家的客户可能会有更高的收入,更有可能从诸如资产管理之类的金融科技服务中受益,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科技有可能解决更严重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包容性问题。投资金融科技时,也应谨慎行事。尽管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资在增长,但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的某些细分市场可能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较小的规模。尽管许多金融科技创新都具有革命性意义,但要说服大众市场客户了解服务质量,并大规模实施创新可能还需要十年时间。……
获取完整文章
请后台回复“经济技术决定因素”
获取下载链接
END
编辑/江俊毅
责编/齐庆武
【延伸阅读】
关于我们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 “研究所”),英文名“FinTech Institute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RUC FinTech Institute” ,是专注于金融科技理论、应用与政策的新型智库和研究机构,也是人民大学金融科技学科“双一流”建设的延伸科研平台。研究所充分利用中国人民大学在金融、经济、管理、统计、法律以及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跨学科优势,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交叉融合,不断推进金融科技的前沿研究。研究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应用成果转化,不断加强学界、业界和政策部门的良性互动,重点打造一个“产学研政”四位一体的多元化平台,为推动金融科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加入群聊
为了增进与粉丝们的互动,研究所建立了金融科技微信交流群,欢迎大家进群参与。
入群方法:后台回复“加群”,加小助手为微信好友,添加时备注个人姓名(实名认证)、单位、职务等信息,经群主审核后,即可被拉进群。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
扫码关注我们
Research portal for all FinTech trends and policies.